
据温州日报讯:记者3月13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乐清、平阳两支停车场专项债券已于近日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根据批复文件,国家发改委同意乐清市国有投资公司发行停车场专项债券不超过15亿元,所筹资金9.14亿元用于乐清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5.86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债券期限7年;同意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停车场专项债券不超过8.7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平阳县17个停车场建设项目,债券期限10年。
据悉,今年我市上报待核准的还有四支债券,分别为瑞安国投停车场债、温州高新区高新停车场债、生态园企业债和瓯江口停车场债。其中,瑞安国投停车场债券拟募集资13.5亿元;高新停车场拟募集资金4.5亿元,生态园债拟募集资金9亿元,瓯江口停车场债拟募集资金9亿元。(记者 李中 通讯员 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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