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商报2月13日讯(通讯员 姜晓霞 见习记者 周艺凡)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上了解到,从2月至5月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
今年起,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时隔24年后第一次修订。新法对原法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首次纳入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新法还增加了行政强制、惩戒措施,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大幅提高,最高罚款金额提高到300万元。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围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规定,指向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购销、教育、中介服务、社会培训、汽车销售维修、网络产品及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打击虚假宣传、混淆仿冒、网络违法行为、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七大类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更好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中,市市场监管系统将重点查处网络交易、电子信息、社会培训、中介等行业中对企业资质、服务水平、产品品质的虚假宣传行为。
而在混淆仿冒侵权行为中,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知名商号、老字号、知名网站的保护工作,查处一批影响知名企业商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此外,像网络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系统将重点查处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恶意干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升级,不兼容其他网络信息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恶意修改或者影响用户修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参数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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