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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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11+1省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在重庆召开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8-09-21 点击数:269

   重庆日报9月21日讯 (记者 黄乔)9月20日,长江经济带11+1省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在重庆召开。会上,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长江经济带11+1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市高法院院长杨临萍出席会议。

  江必新强调,本次签署的《协议》,为今后一段时期沿江省市各级法院环境司法协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法院要不定期召开协作工作会,会商跨省级行政区划的重大敏感或疑难复杂案件;构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平台,强化审判、执行事务协作;联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审理方式,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组建专门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或团队,扎实推进重大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公开环境资源案件流程信息,在线直播庭审,适时发布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

  刘强要求,重庆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环境公益诉讼、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案件。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跨区县、跨省市联防联控,不断开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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