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温州商报11月28日讯: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完善市区人才住房政策的实施意见》1+X系列文件,调整完善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政策,大幅提高针对高端人才购房的实物配置、货币补贴力度,扩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覆盖面,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地吸引各类各层次人才来温创业创新、助推转型发展。
人才住房问题是当前温州广大人才非常关注的一件大事,尤其是针对高端人才的住房政策和针对基础性人才的住房保障政策制订实施上的相对滞后,成为影响我市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
《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保障各层次人才住房需求的措施——
提供高端人才专项销售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和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等。对不同人才,分别给予住房奖励或购房时直接优惠100万元和80万元。
发放高端人才购房补贴。享受对象主要是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获得者,市杰出人才和青年技术拔尖人才,在民营企业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等。在市区自行购买住房的,可申请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标准的不同层次购房补贴。
提供人才租赁住房。对副高(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在目前人才公寓住房允许的条件下,给予实物配租。各类符合条件的人才按不超过同期同类地段房屋租赁市场价评估的50%支付租金。
发放人才租赁住房补贴。符合租赁住房条件但未配租的高层次人才、新就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向市场租赁住房,分别给予每月900元、450元标准的租赁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建设人才住房。
加强住房公积金对人才购房、租房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缴存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突破有关政策限制。
据了解,《实施意见》将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予以落实,对已经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将不再享受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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