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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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布不实招聘信息 最高面临5万元罚款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20-08-04 点击数:554

重庆晨报8月4日讯 (记者 陈翔)《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30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黎藜介绍,从求职者角度,条例要求求职者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配合核实信息的真实性。条例还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以保障求职者权益。

比如,不得提供、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不得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风险金等财物;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人员;不得泄露或者违法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不得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角度,条例细化列举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十四种禁止性行为。比如,不得发布虚假求职和招聘信息,或者发布的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不得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不得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风险金等财物;不得违反规定收取服务费等。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由市、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黎藜介绍,条例从监管部门的角度,也有多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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