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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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ase
杭州男子被拉进“投资群” 接连输光28万元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21-04-22 点击数:860

杭州日报4月22日讯(通讯员 西法 记者 王艳颖)2019年底的一天,杭州小伙小林(化名)收到了一条微信好友添加申请,想着可能是哪个认识的朋友,随手就同意了。小林聊了两句后发现,对方是不认识的网友,加错人了。就在两人的交谈期间,对方告诉小林,自己是做金融的,虽然加错了人,但缘分一场,可以跟小林分享一下“致富经”。

紧接着,小林被拉进了一个金融投资群,群里有一个专门指导投资的老师,分析股市行情,教授投资知识。网络投资的诈骗陷阱,小林是清楚的。但看到群里热火朝天,许多人在群里晒出跟着老师操作后的盈利截图,小林还是有些心动,他害怕这些投资机遇都被别人抢占了先机,于是开始试探性地跟着老师操作,先买入后卖出,确实小赚了一笔。

几日后,老师在群里告诉大家,现在股市行情太差,不适合进行投资,要赶快 “割肉”。老师声称,为了让大家少亏钱,最好进入某证券平台,在这个平台能赚更多钱。群里的小伙伴们纷纷表示愿意加入,于是小林也跟着开户入金了。

之后,老师每天在群里教大家操作,小林从一开始赚钱渐渐变成平仓。出现亏损,老师和群里的分析师都会和小林讲一些投资的专业术语,并催促小林加大仓位,一把挣回之前的损失。亏了钱的小林心慌意乱的,分析师怎么说,他便怎么做。 一段时间下来,小林总计亏损28万余元,此时的分析师继续劝小林加仓10万。冷静下来的小林意识到自己被骗,报了警。

近日,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桩“投资理财”诈骗案。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胡某、杨某,分别为该证券平台的老板和公司总监,明知自己操纵的“股市平台”并不对接真实的股票交易市场,仅显示股票行情的虚拟平台,仍雇佣了一批主管、业务员(另案处理)通过伪造盈利截图、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等,向客户做虚假宣传,诈骗客户在平台内充值、交易,并冒充专业老师,恶意将与实际预测的相反情报提供给客户以至客户亏损。

经核实,被告人胡某、杨某在平台运营的短短几个月时间,骗取多名受害者亏损资金及手续费共计三百余万元。最终,西湖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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