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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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定位牟利被判刑 全国首起非法获取地理信息数据案宣判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21-04-29 点击数:857

      浙江法制报4月29日讯(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沈思佳 俞晓勤) 4月25日,德清县法院宣判了全国首起非法获取地理信息数据案,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张某等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2万元不等。

  德清县地理信息产业高度集聚,然而相关信息技术发展所衍生的高价值产品功能,使其很容易成为“黑客”的目标。去年,德清县某公司发现武汉某公司对外出售假冒的德清某公司账号,且假账号经过测试确实可以获取德清这家公司的定位纠偏数据。德清公司怀疑有人非法获取了他们的信息数据,于是报案。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德清县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提前引导侦查,通过大量电子数据勘验分析、调查,从调取的超10亿条服务器数据中分析出了被告人技术实现过程和数据通信链路架构,明确了嫌疑人作案方式和技术手段,并对主要服务器程序功能做第三方鉴定,明确其具有绕过德清某公司的安全风控措施的功能。

  至此,一个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张某、陈某未经德清县某公司允许,擅自使用自发编写的程序等技术手段获取该公司等精确定位差分系统的数据用于转发,由李某提供售后、维护,销售CORS服务账号,销售数额合计达52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家属代为赔偿德清县某公司70万元并取得谅解。

  今年1月25日,德清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陈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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