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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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ase
金泓担保法人钱月珍非法吸存、集资诈骗5.7亿,一审被判死缓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11-19 点击数:1145

      

   据温州商报11月19日讯:她较早涉足担保业,却嫌弃正规担保业务来钱慢,疯狂集资,本想有了本钱再通过炒房、炒拆迁地块暴富,结果陷入“利滚利”泥潭。

和原龙湾担保行业协会会长张福林、原温州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副会长叶可为一样,温州市金泓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泓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月珍也为我市的担保业写上灰色一笔。

昨天,温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钱月珍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购买待拆迁地块暴富美梦落空

“一个担保业务才抽0.3%。”此前庭审时,61岁的钱月珍在法庭上说,她2004年便开始涉足担保,但专门做担保来钱太慢了,2007年,她从原来的担保公司出来,单干。

一开始,钱月珍雄心勃勃,她最重视投资房产及地块,她说,即使房价跌了,东西还在。

在被法官问到资金来源时,钱月珍称,早期的投资60%来自银行贷款。

而这,本身就有巨大的利息偿还压力。

为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钱月珍法庭上多次强调,她在东门有一处地块,如果拆迁,赔偿款有1亿多元。而该处地块,直至今天,也没有得到拆迁赔偿。

而类似的地块,钱月珍并非只有一处。

“2009开始就没有投资了。”钱月珍说。

一边发财美梦落空,一边是断了收入来源。此时,钱月珍已经陷入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泥潭。

撑不住时一家子都去了国外

“她明知她的公司已经难以扭亏转盈了。但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利用一切可以粉饰自己的招数,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济世救人的慈善家、一个正规合法的公司董事长、一个能呼风唤雨的企业女强人,诱惑了众多最底层的普通老百姓,以此疯狂地诈骗了数亿元人民币。”一个受害人在举报信中如此描述。

2011年9月,金泓担保公司突然人去楼空。钱月珍悄悄去了芬兰。她的儿子、儿媳则逃至巴西。在出境的前几天,钱月珍还非法集资700余万元。

2011年12月,钱月珍接受公安传唤,独自一人回国接受调查。她先在自己的豪宅里住了几天,和债权人谈判未果后被逮捕。

有债权人说,钱月珍拉业务很有一套,她后来搬进一套价值3000多万元的豪宅里,每次有朋友来访,她都会很客气地介绍自己的昂贵家具。钱月珍名下还有多辆豪车。

涉案5.7亿有4.5亿无法归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8年起,钱月珍与其子徐迅、儿媳陈响丹(均另案处理)陆续创办金泓担保公司等多家企业,相继购买市区灰桥路14号等多个拆迁地块以及温州平阳鳌江厂房等多处房产,并投资湖南衡阳房产、芬兰中国城、红木等项目。2007、2008年间,钱月珍因盲目投资导致资金严重短缺,遂伙同徐迅、陈响丹,以金泓担保公司为平台,向社会上的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用以支付投资款及利息。自2007年至2010年底,钱月珍等人向叶某等100余人吸收存款达人民币2.7余亿元,已支付利息8400余万元,至案发时无法归还的损失为1.8余亿元。

自2011年起,钱月珍及陈响丹、徐迅等人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将集资款用于投资以及金泓担保公司盈利的事实,继续向社会上的不特定人员集资,用以弥补项目投资失败产生的亏损以及归还本金与巨额利息。2011年1月至9月,钱月珍等人向叶某等100余人集资达3亿余元,扣除已支付的利息3000余万元,至案发时无法归还的损失额为2.7余亿元。

法院认为,钱月珍未经国家批准,伙同他人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钱月珍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集资理由、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又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在逃往芬兰后主动归国,并在政府部门知情下主动与众被害人清算债权债务,归案后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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