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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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ase
温州制革老板直排废水被刑拘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2-09 点击数:766

                           

      浙江法制报2月8日报道(通讯员 包亦明)温州市“鹿城轻工特色园区”某制革厂去年6月擅自从事制革加工生产,直接排放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工业废水,被鹿城警方立案查处。近日,该厂老板康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
  康某系温州某制革厂的老板。去年6月中旬,康某在“鹿城轻工特色园区”某光学厂设置了一个皮革加工点,该加工点有4只湿转鼓,对4000余斤碎牛皮进行制革染色加工。
  去年7月2日,鹿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对康某的皮革加工点进行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含有重金属的铬粉、苏打粉、染料等化学物质,并将超标三倍以上的重金属废水直接排放,当即要求拆除制革加工点。
  去年7月9日,该制革加工点排放的废水经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每升含铬1320毫克。环保部门经半年的调查取证,认为该制革加工点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随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警方提醒: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3款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此前,有些制革企业污水直排违法成本低,只给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康某才敢从事非法制革行业,严重污染环境。但愿康某的刑拘能给有类似行为的企业敲响警钟,从而悬崖勒马,停止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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