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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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ase
丈夫送给小三100万 妻子告上法庭索回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3-04 点击数:665

   据温州日报3月4日讯 (记者 缪眎眎 通讯员 芮宣) 结婚20余年,却意外发现丈夫黄某与另一名女子叶某有染,还私下赠与她100万元,这让瑞安的周女士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日前,周女士将叶某诉至瑞安法院陶山法庭,要求其返还100万元。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叶某限期将取得的不当利益100万元返还给周女士。

     1990年,周女士与丈夫黄某登记结婚。然而,日子越过越红火,夫妻关系却渐渐平淡。2010年2月,黄某结识了叶某,同年下半年便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开始同居。为了讨叶某的欢心,黄某在物质上尽量满足她,但随着开销的增大,两人矛盾不断出现。去年,黄某想要结束与叶某的关系,双方于同年8月份签下协议:黄某一次性补偿叶某100万元,双方保证互不干扰对方及家人的生活工作。

      黄某本以为这段婚外情终于尘埃落定,自己可以回归正常家庭生活,但是纸包不住火,妻子周女士意外发现了他的出轨行为。黄某不仅不忠,而且还将两人赚的辛苦钱赠与叶某,周女士思量再三,将叶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支付给叶某的100万元,发生在黄某与周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黄某未经财产共有人周女士的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了周女士的财产权益。同时,黄某的赠与行为是建立在有悖公序良俗的婚外情基础上,违背了夫妻的忠实义务。法院遂判决叶某限期将取得的不当利益100万元返还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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