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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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ase
姐姐借钱“妹夫”签字 还钱为何还被告?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9-10 点击数:806

      

    据重庆商报9月10日报道:因为觉得对方可以依靠,家住渝中区的闫女士,与男友同居了6年,还让其掌管经济大权,一些债务借条上也写着男友的名字。让闫女士没想到的是,两人分手后,男友竟然拿着借条,将闫女士已经还款的姐姐告上法庭,最终其姐姐不得不再次还款。闫女士感叹,婚前还是应该经济独立。

  相亲会遇上“对眼”男子

  “我们是相亲会上认识的。”昨日,52岁的闫女士告诉记者,她与前男友是在2006年8月20日的相亲会上认识的。

  当时,闫女士在朋友多番劝说下才参加的。来到相亲会上,闫女士坐在凳子上沉默不语,一个长相还算端正的男人走到面前开始自我介绍。

  就这样,她与比自己大12岁的刘某认识了。因为双方都有过离婚经历,这位来自陕西的男子,让她觉得同命相怜。

  “他当时说早已离婚,女儿已成家,自己也没有什么负担。”闫女士表示,刘某听闻她的遭遇后,当即表示愿意保护她。交往一段时间后,刘某搬到渝中区与闫女士同居。

  耍朋友后让男方掌财权

  开始的一段日子,刘某特别懂得照顾人。闫女士有两个门面,两人日子过得挺滋润的。

  “考虑到他比四妹大12岁,人也算老实,我们也挺放心他的。”对此,闫女士的三姐表示。

  2006年底,刘某单位发福利,他将礼品分为两份,一份给闫女士,另一份则带回了以前的家。闫女士觉得不对劲,追问之下,刘某才承认了自己并没离婚。虽然当时表明态度不离婚就不要来往,可刘某没过几天,还真拿来了离婚证。

  闫女士多次叫刘某扯结婚证,但刘某总以女儿不同意他再婚为由拒绝。就这样,两人有了矛盾,但都还小心地维护着关系,闫女士甚至交出家里的经济大权,门面租金都是刘某在收。

  姐姐归还借款却吃官司

  2010年5月,闫女士的大姐要买房,来向她借款。闫女士表示,她拿出了全部积蓄,以及门面的租金等借给了大姐,并写下了一张3万元的借条。

  因为自己文化不多,闫女士没多想,就让刘某代为办理,而刘某则在贷款人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当时想到我和他反正都在一起,不分彼此,可是谁会想到后面发生的事。”闫女士表示,就因为这张借条,让她和姐姐的关系险些出问题。

  2011年11月3日,闫女士的大姐前来归还了本金加利息共计30400元,两人也没想到让刘某拿出手里的那张借条。

  之后,闫女士一处门面要拆迁。闫女士称,她希望以门面换房,而刘某则坚持要以门面换钱,拿到拆迁费后,刘某称会带她去昆明做生意。

  对此,闫女士的三姐提醒称,拆迁的事一直是刘某在跑却一直没结果,很有可能被其拿走了拆迁补偿款。三姐陪同办理相关手续后,闫女士拿到了位于九龙坡的拆迁补偿房。

  在这之后不久,刘某便不见了踪影。

  “现在想起来,他太会装了!”闫女士称,她以为男友拿不到好处,就此离开了自己。没想到,今年7月,闫女士大姐忽然收到了法院传票,刘某告其欠钱不还。

  闫女士大姐因对官司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就没有出庭,最终,法院判决刘某胜诉。后来,闫女士的大姐被强制执行,每月将扣除工资来还款。

  无奈状告妹妹与前男友

  “都已经还款了,现在又还3万,完全没想到呀!”闫女士的大姐表示,自己都没想到,竟然会还2次钱。如今,她和妹妹都找不到刘某,无奈之下,她只得将四妹也一同告上了法庭。

  记者看到,闫女士的大姐手中确实有一张收据。而收据上写明,已经归还了所有债务并写明了之前的借条作废。

  记者也拿到了刘某以前的电话号码,拨打后发现已是空号。

  闫女士表示,她最近才去找了刘某的女儿,后者在重庆某医院的泌尿科住院部上班。刘某女儿表示:“爸爸和妈妈出去旅游去了。”

  闫女士称,她这才知道刘某早已回家。她只知道刘某“前妻”家在肖家湾,其他一无所知。

  微调查

  婚前财产该交对方管理吗

  肖女士(22岁):财产纠纷在夫妻间就是一个麻烦问题,更别说未婚情况下了。如果分手了,财产问题就像一个麻团一样,怎么也理不清。所以还是各管各的,经济独立才是最好的。

  陈女士(25岁):恋爱时把财产拿给对方管理,能够培养对彼此的信任,但是在给对方管理财产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财产的去向和变动。最好只拿出部分财产给对方管,给自己也留一条后路。

  刘先生(48岁):还没有结婚就把钱交给对方,太没有保障了吧?你能确定自己足够了解对方吗?

  微点评

  感情金钱不要捆绑在一起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周晓燕表示,财产情感纠纷,女性为主要受害者。提醒广大女性:感情是感情,千万别和金钱捆绑;不要菩萨心肠;自己热血沸腾,不要拉上家人。

  本案中,闫女士大姐反告两人,虽然是没有办法的最后一步,但也是最正确的一步。

  重庆王家法律服务所的刘洋东律师表示,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按照实际双方的投入比例来进行划分,如果无法查清投入的比例时,按照平摊的方式划分。借债时,落笔一定要写借款人自己的姓名,以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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