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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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ase
担保签名不规范 连带责任难认定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5-04-21 点击数:773

   [案情]

  余姚市的唐某与王某是朋友,2013年王某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向唐某借款,唐某为此陆续借给对方13.6万元,另一个朋友章某为这笔借款做了担保。 

  一年过去了,王某却始终未归还借款,唐某向王某讨要,但借钱容易讨钱难,王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无奈之下,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借款,同时要求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时,唐某向法庭出具了厚厚一叠总共12张格式借条,用以证明2013年6月至9月期间,王某曾向唐某借款的事实。然而法官发现在这12张借条中,其中有一张借条上章某的名字并未书写在担保人的签名栏上,而是写在借条的空白处。 

  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归还唐某借款13.6万元,章某只需承担9.1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

  [说法]

  民间借贷很多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双方基于信赖关系而借款,在书写借条上往往不过分追究借条的内容、格式,书写相对简单,如只写借款本金,口头约定利息,这样很可能留下隐患,造成一方当事人维权的困难。

  一、口头约定,无书面凭证。碍于情面双方仅以口头约定,没有书写任何凭证。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借款催讨无招的情况下,出借人仅能以言语抗辩,很难有实质证据证明借款事实。亲兄弟明算账,任何借贷都应出具书面凭证,这样在借款难以收回时出借人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借条内容模糊,约定不明确。民间借贷案件中,法庭主要是依据双方出具的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借条中出现的每一个字都会影响双方法律关系的认定。在书写借条时,一方面应尽量简洁明确,避免出现模棱两可的用词,另一方面,借条内容应当完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等法律规定,一张不存在瑕疵的借条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当然,附带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更好。 

  三、借据书写不规范,借条难认定。例如本案中,由于担保人未在指定位置书写姓名,导致出借人要求担保人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请求难获支持。一些案件中甚至出现别有用心的人假借他人之手在借条上签名,在法庭上以字迹非本人所签否认借款事实。在书写借条时,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当面书写,字迹清晰,并且确保签在指定条目下。 (据4月21日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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