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借鉴

案例借鉴

Reference Case
QQ加来的“老板” 分118次骗光她的积蓄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6-11-08 点击数:1239

     据浙江法制报11月7日报道: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然而,缙云的一位陈女士,被骗却浑然不知,竟在一年时间内先后被骗118次,共计60多万元。自己的积蓄都被骗光了,她仍天真地以为对方会还她钱。直到民警解释了案情并抓到骗子后,陈女士才恍然大悟。

  有“借”有还有赚,陈女士信以为真

  2015年上半年的一天,缙云的陈女士(化名)收到一条陌生人的QQ好友申请,毫无戒备的她没多想便将他加为好友。这位新朋友自称是包工程的老板,刚开始,他们交流不多,只是偶尔问候问候。

  2015年10月底,“老板”称自己在外面丢了手机和钱包,想回家乡补办身份证,向陈女士借300元。善良的陈女士动了恻隐之心,况且他借的钱也不多,就大方地把钱借给了“老板”。

  两天后,“老板”把300元还给了陈女士,并感激地说:“你是好人,我要帮你赚钱。”他告诉陈女士,自己在上网找到了个赚钱的“好机会”,只要投资3000元,每星期就能赚400元。陈女士信以为真,二话不说就转了3000元给“老板”,由他全权负责。“投资”后的第一个星期,“老板”果然给她的账户打入了400元。尝到甜头的陈女士更加相信这位“老板”了。

  几天后,“老板”发来QQ信息,称自己正在承包一个工程,结果工程进行到一半,机器坏了,需要买机器,但资金一时周转困难,想向陈女士借3000元。对“老板”信任有加的陈女士很快将钱打给了“老板”。

  当天中午,“老板”又称机器涨价,钱还差1500元。陈女士想,帮人帮到底,都借了3000元了,再借他1500元又何妨?于是她又大方地汇了钱。

  当天下午,“老板”又发来QQ信息,称自己的一个员工被机器压伤脚,住院费需要5000元,不得已的他只好向陈女士求助。“谁没有个困难的时候?况且一天内连续碰到这么多糟心事。”对于“老板”的请求,陈女士表示理解,并将自己工资卡里仅剩的1500元钱全部汇给了他。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老板”以工人吃住、买材料需要垫钱,员工开车把别人撞了需要赔钱等理由,先后向陈女士“借”了20多万元。钱款一多,陈女士不淡定了,开始向“老板”催要欠款。

  讨要债务,却陷入新一轮骗局

  面对陈女士的催讨,“老板”表示抱歉,并称自己工程款还没拿到,实在还不了钱,如果陈女士确实着急,他就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把钱先还上。见“老板”如此真诚,陈女士再次放下了戒心。

  紧接着,“老板”又以卖房子需要公证费1万元、老婆不肯卖房子需要给她8000元弥补费、过年要给领导送礼好早点拿到工程款等理由,先后向陈女士“借”了近2万元。为了尽快让“老板”成功卖掉房子、拿到工程款还钱,陈女士只好不断地继续汇钱。

  2016年年初,“老板”又告诉了陈女士一个“商机”:在杭州承包车位工程建造停车库。他还“诚恳”地对陈女士说:“这个项目肯定能赚大钱,这么好的机会给别人我不愿意,决定把这个好机会给你,感谢你这么久以来对我的帮助。”

  见“老板”知恩图报,陈女士有些感动。随后,“老板”先后以买机器、员工嫖娼被公安抓了、车位验收需要检查费、请测量人员吃饭等理由又向陈女士要了二三十万元,陈女士一一满足他的要求。可是,直到9月初,陈女士还没有“赚”到一分钱,这让她再次生疑。

  就在这时,“老板”又发来信息称自己肚子痛,要去丽水人民医院检查,可是手头没有钱。有些怀疑的陈女士并不理会。可过了一段时间,“老板”又发来信息,称自己得了肿瘤,要做手术,但没钱住不了院。

  万一治不好,那他欠自己的钱岂不泡汤了?陈女士慌了,可此时的她已经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借”给了“老板”。为了能尽快拿回钱,她只好向哥哥借钱,并用自己的信用卡透支,凑齐了“老板”的“住院费”。

  直到此时,陈女士的丈夫才有所察觉,但陈女士已先后分118次“借”给这个“老板”共计64.6万元。了解了前因后果的丈夫判断,陈女士绝对是遇到骗子了。他们一同赶到丽水人民医院找这个“老板”,但并没有找到。于是,陈女士和丈夫到派出所报了案。

  “老板”原是小工,好赌成瘾全靠骗

  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陈女士提供的信息,很快确定了嫌疑人王某,并迅速查清了王某的真实身份。王某,男,50岁,松阳人,是一位离了婚的打工仔。

  刚到派出所时,陈女士依然坚信只要“老板”把房子卖了就能还她钱。经过民警的详细分析和解释,陈女士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被骗了。

  民警推测,王某必定会再联系陈女士,于是部署了抓捕方案,并叮嘱陈女士一旦王某联系她,就立即通知警方。

  果然,9月29日晚,王某再次联系陈女士,称自己已到缙云,想约她见一面。得到消息后,民警立即展开抓捕行动,当天晚上在缙云某宾馆内将王某抓获。

  经审讯,王某对其分118次向陈女士“借”款60多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自己只是借钱,并不犯法。

  原来,这个所谓的“老板”,只是一个在工地上开小货车、打零工的普通务工人员,无房无车,仅有的一张银行卡里也只有三四百元存款。

  据王某交代,自己爱赌博,每月3000元的收入根本不够他用,于是就想到了通过QQ“借”钱的方法。“在加QQ好友时,一般都找四五十岁的女性,这群人比较容易加陌生人,而且比较好骗钱。”王某说,自己通过此法加了不少中年女性,博取她们的信任后,一旦赌钱输了,就想各种理由从她们那“借”钱,因为数量不多,一般人都会“借”给他。“但大多数人借过一次,就不会再借给我第二次了,像陈女士这样的还是第一个。”从2015年10月开始,王某就没有再出去赚过钱,平时赌博和生活的开支全都是从陈女士那里骗来的。目前,王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拘。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