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日报2月28日讯(记者 项乐茹 通讯员 胡叶)在飞地孵化器,企业在获得两地政策的组合红利基础上,还可享受租金“一免两减半”等多项优惠政策。日前,我市出台《关于促进瑞安市飞地孵化器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推出多项政策鼓励与支持飞地孵化地建设,助力飞地入驻企业引育高端人才、开展技术研发。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明确了飞地孵化器的培育对象、支持方向和扶持措施,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运作原则,旨在更好地促进飞地孵化器建设,并于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该《政策》适用的飞地孵化器是指在瑞安行政区域外设立的产业孵化基地和创新服务平台。飞地孵化器实行“政府建设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模式,以研发、引智功能为主,重点引进汽车高端部件及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工业机器人、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等领域企业入驻。目前,我市在上海与安亭镇合作共建有瑞安(安亭)飞地创新港。
在企业扶持政策上,飞地入驻企业在享受当地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场地租金实行“一免两减半”的优惠政策。“企业首期入驻租期三年,第一年免租金,第二、三年租金减半,相当于企业三年只需付一年租金。”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三年期满后确需续租的企业,经审核同意后,予以续租,原则上续租期不超过两年,同时继续给予租金减半优惠。
除此之外,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还将同等享受我市科技创新券扶持政策、研发补助、税收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对入驻企业在瑞安落地的产业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瑞安科技创新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或其他工业园区满足其用地需求。
为了更科学有效地运维飞地孵化器,促成更多孵化成效,《政策》明确了对入驻企业考核办法,即企业租期期满后,需达到“促进研发成果转移我市2项以上”和“引进温州高层次人才目录中的E类以上人才(含E类)3人以上或D类以上人才(含D类)1人以上”这两项要求才可予以考核达标。未达标的企业,将终止入驻协议,限期搬离飞地孵化器。
《政策》还明确,飞地孵化器引入的第三方运营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人才资源信息服务,建立线上研究院、周末工程师等柔性引才模式,协助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人才、技术交流合作,以及提供工商注册、法务、财务、人力资源、研发人员社保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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