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隆报7月31日讯 近日,县政府下发《关于武隆县入园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兑现办法的通知》,对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兑现程序进行了规范。
通知要求,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纳税并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均可按规定的流程申报兑现优惠政策。企业只需提供投资协议等相关印证材料,经园区管委会和县经信委、财政局、投促办等单位审核,形成共同审核意见后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审核单位重点评价企业在开工建设时间、投产时间、投入和产出强度以及税收解缴额度等是否达到协议约定要求,并以此作为优惠政策兑现的前提。
通知明确,凡涉及资金方面优惠政策的兑现,由县财政局按县政府意见,在7个工作日内直接结算安排至工业园区管委会,再由管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兑付给企业;涉及其他方面优惠政策兑现,由县级有关部门按县政府意见负责落实兑现。 (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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