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06-12 点击数:725
重庆商报6月12日报道(记者 梁龄 ): 你的存款安全吗?答案或许是有国家作为隐性担保人肯定安全。如果再给存款上一道保险,是不是更让人放心呢?
近日,酝酿了二十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胎动。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发布的《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表示,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
择机出台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央行在6月7日发布的《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对存款保险计划的推出作出了详尽评估。
央行在报告中称,目前,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央行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
央行重申,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是这一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银行业在确定存款利率方面的竞争加剧很可能导致银行利润下降。最终,竞争可能导致某些小型银行破产。
据了解,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银行按一定比例向特定机构缴纳一定保险金,当发生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等方式来保障其清偿能力的一项制度。
在国内,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但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危机乃至存款挤兑事件仍时有发生。诸如几年前的“海南发展银行”等事件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实际上,美国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目的就在于维护公众信心和金融系统稳定,为储户提供存款保险。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美国有数十家商业银行轰然倒下,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公司“兜底”,必定引发更大的恐慌。
利率“价格战”倒逼制度出台
存款保险制度已经不是一个新话题,至于为何选择在这个时机再提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总是绕不开存款保险制度。而央行去年6月开始打开存款浮动区间,开闸利率市场化,也倒逼了存款保险制度加速前行。
“随着存款、贷款浮动空间逐步扩大,那么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向势必要逐步深入,商业银行也会提供风险相对较大的贷款,如目前的小微企业贷款等,这必然会增加商业银行的风险。”郭田勇说,在近来全球多个经济体量化宽松政策加码,热钱流入加剧的背景下,通过加大利率市场化遏制热钱进入的呼声很高。这也倒逼了存款保险制度的重提。
中国建设银行经济学家赵庆明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关于这项制度的探讨已历经多年,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全部上市,法人治理结构更为完善,风险控制能力有所提高,该制度的推出时机更为成熟。
框架猜想
■最快也要在下半年推出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这项金融领域的改革制度最快也会是下半年以后才可能推出。
■所有商业银行可能都参保
对于参保银行范围,郭田勇说,按照国际经验,可能会实行强制性保险原则。由于国内大部分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有待提高,有必要将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在华的法人子公司都纳入保险体系中。保险范围涵盖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这代表大多数存款者利益。
■限额上限可能是20万或50万元
央行相关负责人曾在研讨会上表示,未来存款保险机构可能实行限额保险制,央行计划为98%的储户提供全额保险。有专家据此分析,由于目前50万元以下存款户占比为98%以上。这意味着,未来限额保险的上限或将是50万元。
但也有市场人士认为,本着有效保护中小储户利益,同时又能促使存款大户监管银行、不增加银行道德风险的原则,限额赔付是最佳的选择,因此在20万元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可根据风险实行差异化费率
对于是否所有银行都必须“整齐划一”的缴纳保费?郭田勇认为,考虑到目前国内缺乏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前期实行统一费率、未来逐步过渡到差别费率的可能性较大。若参保银行连续几年稳健经营,则可以考虑调低费率,反之亦然。
影响意义
推动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可以预见的直接利好是防范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推动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郭田勇说,它首先能够比较有效的来保护中小存款人的利益;其次,它能够完善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竞争。
储户存款利率可货比三家
去商业银行存款,市民将可“货比三家”。申银万国分析师李瑜透露,存款保险制度一旦实施,银行利率将可能会逐渐放得更开,门槛也将降低,银行竞争将更加激烈。对普通百姓而言,各银行的存款利率也将各不相同。比如,近来呼声很高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提高到基准利率的1.2倍等。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则建议,进行利率改革,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扩大存款浮动范围,3年内完全放开对存款利率浮动范围的限制,最终取消存贷款基准利率,实现利率市场化。
或加速民营资本进军金融
“随着民营资本进入比例的逐步提高,可能出现民资出资比例超过发起银行,甚至成为村镇银行真正的控股方。”蓝洋金融集团总裁胡定核告诉商报记者说,目前对于民资控股村镇银行最大的担心,来自于自身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产生支付危机。但这一问题正在逐步化解,我国择机推出的国家存款保险制度就是很好的解决之道。
胡定核说,如果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推出,对于打破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这道“玻璃门”来说,会是一个重要的进步。随着风险难题的解决,下一步可能会允许民资发起设立各种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同时,民资参与金融行业的投资热情也将被点燃。
保费转嫁给储户的可能性小
短期内银行多交纳的保险金或许会给其带来一定财务压力,这会不会引发银行通过收取存款手续费等方式变相将这笔保费支出转嫁给普通客户?在市内银行业内人士看来,这样的可能性极小。首先,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保险将带有政策性。监管部门对于中间业务费用等的收取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且需要事前报备,这样明码实价的转移给储户很难通过审批;同时,随着银行利率市场化的深入,银行存款利率“价格战”可能会更加激烈,而且存款保险制度有保险额度的限制,超出限额保险额度的存款会拿不回来,这会招致储户将存款分散到不同银行,引起“存款转移”。大银行虽然有网点和存量客户大的优势,但也不敢擅自收取存款手续费。中小商业银行更是需要靠创新服务和产品来吸收存款,更不会贸然走这步险棋。而且,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付出一定的成本,有了存款保险的信誉担保,中小银行在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竞争中,更会取得一定的拓展空间。
新闻纵深
为何迟来20年
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已经筹备了近20年。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但时至今日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对此现象,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存款保险制度对中小储户来说是加了保险的好事,可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可能保费就是个负担。
在谈到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难点时,易宪容认为,在于增加银行经营成本的缴纳费率和对于存款人的赔偿限额上。从操作层面上来说,保费的口径、收取的时点界定、如何理赔等问题,都将影响存款保险制度的实际效果。
易宪容进一步分析说,一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担心自己的存款比较多,交的保费太多,而中小银行由于有存款保险机构“兜底”而出现道德风险,因此财务稳定的大型银行相对风险较大的小银行来说,对存款保险的态度消极一些。
此外,存款保险的推出将使银行增加额外的经营成本。根据申银万国的测算,在8~12个基点的费率下,存款保费的征收将给上市银行的净利润带来约4~7个百分点的负面影响。因此,有经济学家呼吁政府可以通过营业税的调整来对冲保费成本对业绩的影响。
(桑秘)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