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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到2022年建成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阵地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21-02-04 点击数:480

     重庆日报2月4日报道 (记者 崔曜)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提升、政策保障支持,提出了加快构建家庭履责、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相结合,专业服务与互助养老相协调,城乡统筹、覆盖全体、分层分类、公平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

  根据《方案》,全市将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在区县(自治县,不含渝中区、两江新区,含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所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在乡镇,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在村分类设置互助养老点。力争到2022年,全市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60所,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600所、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00个,设置互助养老点8000个,基本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阵地。

  《方案》还提到,全市将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到2022年,全市每个村设置1个兼具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的互助养老点,并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向农村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

  《方案》要求全市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管理运营机制。各区县通过新增或调剂编制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协调乡镇、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到2022年,区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由养老机构运营,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率不低于60%。

  据了解,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管理、持续运营等事项是《方案》列明的主要任务。全市还将合理规划建设村级互助养老点,培育农村“专兼职+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与农村老年人养老照护支付能力,推进农村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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