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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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出台办法扶持乡村旅游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07-15 点击数:610

   为加快开县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近日开县出台《开县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对从现在开始3年内凡在开县规划区内从事避暑养生、生态休闲等乡村旅游产业,合法经营乡村旅游酒店的业主;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在开县的,有良好财税信用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及旅游商品开发公司等旅游企业;组织招来县外游客来开县旅游的旅行社和自驾车俱乐部分别给予扶持。
    具体扶持内容有:3年内贷款新建并被评为三星级及以上乡村旅游酒店的,县财政将给予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贷款贴息;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乡村旅游酒店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一星级、二星级乡村旅游酒店将作为旅游接待示范户进行扶持,每户每年补助2万元,并优先享受微型企业等相关政策。同时,被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被新评定为3A、4A、5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摘自10月25日重庆政府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