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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拟出台全国首个针对工业垃圾的管理办法(试行)量身定制,用台账管好工业垃圾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2-28 点击数:206

  温州日报2月28日报道(记者 黄之宏)工业垃圾怎么管,如何规范化处置?这道难题如今有了解题思路。《温州市工业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前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广泛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产生工业垃圾和从事工业垃圾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的单位或者个人。

据悉,这将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工业垃圾出台的管理规定。该《办法》出台标志着我市垃圾处理体系日臻完善,各类城市垃圾的处理有章可循。

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统计显示,我市服装、鞋业、家具、箱包等行业产生的工业垃圾逐年增多,市区高峰时段工业垃圾日产量可达700吨。这些工业垃圾大部分具有可燃、有机成分多、热值较高等特点,此前以小企业燃煤锅炉和一些社会茶水炉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置方式,给大气带来严重的污染。环保部门禁止非法焚烧并取缔了相关施后,处置矛盾凸显。

与国内其他城市一样,仅靠垃圾发电厂焚烧处置工业垃圾,温州无法满足相关行业产生的工业垃圾的处置需要。但我国目前尚无专门针对工业垃圾出台的法律法规。据悉,有关专家依据国家和省相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借鉴福建、江苏、江西等地的做法,为温州量身定制《办法》。

该《办法》将工业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纳入环保年度目标管理,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及县工业区管理机构在工业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作出相应规定。这意味着,各级、各部门将形成环环相扣的管理体系,避免部门间推诿扯皮、行政效能低下。

工业垃圾将建台账

谁产生就由谁付费

每年生产旺季,我市双屿等地产生大量工业垃圾无法及时处置,乱倾倒、乱堆放、乱焚烧等现象甚至形成“垃圾围城”之困。

《办法》指出工业垃圾处置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处置能力,逐步实行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办法》同时明确产生工业垃圾的单位、收运单位及处置(含自行处置)单位相应的职责和应当遵守的规定,便于各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完善管理。

一套台账登记管理,将保障工业垃圾专门处置。《办法》提出对工业垃圾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并要求建立台账登记,记录工业垃圾种类、产生量、流向等信息,其中工业垃圾收运、送交处置等环节都需签字确认,从而保证工业垃圾能够有效处置。

此外,我市还将配套建设工业垃圾处置设施。其中工业垃圾日产生量在100吨以上的工业园区,必须配套建设工业垃圾处置设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垃圾综合处置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业园区管委会或者所在地政府必须建设工业垃圾贮存场所,保障工业垃圾实现安全贮存。

那么,垃圾处置费用谁埋单?

工业垃圾产生单位将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办法》强调工业垃圾处置实行“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规定了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工业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推广和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增加对工业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而擅自处置工业垃圾的产生单位,以及擅自倾倒、堆放、丢弃、焚烧垃圾的收运单位都将受到处罚。

此外,处置过程也将更透明公开。《办法》要求工业垃圾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对公布炉温、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一氧化碳等数据,接受社会监督,而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以及持久性有机物也将按规定进行监测。此举将有效减少工业垃圾处置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据悉,该《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后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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