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基金将如何监管?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方向是怎样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上述问题做出回应。
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
出资设立证券公司
针对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问题,张晓军说,2014年,证监会将支持引导证券公司以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开展业务与产品创新。
他说,证监会将明确新设证券公司的审批政策,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出资设立证券公司;同时研究明确证券业务牌照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机构申请证券业务牌照。
在扩大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方面,证监会将出台相关规则,先行扩大对港澳台资的开放,同步研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支持证券公司进一步拓展跨境业务。
与此同时,完善证券公司创新工作机制,鼓励证券公司依法自主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鼓励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和场外交易业务规范发展,积极发展证券公司柜台市场。
另外,支持证券公司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支持证券公司进行股权和债务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允许证券公司依法探索股权激励约束机制。
正研究制定互联网基金相关规则
有记者问,近期市场对货币市场基金发展有很多讨论,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张晓军回答说,在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近期我国货币市场基金总体上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对于满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低风险理财需求、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等具有积极意义。
他说,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还存在销售、宣传推介行为不规范,风险揭示不足及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例如,有些产品没有明确揭示货币市场基金不等同于银行存款,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过往收益不代表未来收益等。
“这些都需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各业务环节的风险管理,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张晓军说。
关于余额宝的问题,张晓军说,余额宝是支付宝给用户提供的一项便捷性账户增值服务,本质上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在余额宝业务模式下,支付宝不参与基金销售业务,也不介入基金投资运作,仅发挥互联网客户导入的作用。余额宝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
他说,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
(据报华社,摘自3月1日杭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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