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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18万农户有了“家庭医生”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1-12 点击数:222

   重庆日报1月12日讯 (记者 周雨 实习生 王竣夫)“我真没有想到,现在的医生会提供这么好的服务!”近日,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小南村刚坐完“月子”的陈红,对自己怀孕以来所享受到的各种服务,既感动又惊奇。

据她介绍,自去年5月发现自己怀孕并在街道办理准生证后,这种服务就没有断过,内容包括送免费叶酸、指导饮食、产后视访、免费预防接种等,让原本对生育非常紧张的她安下心来。但让她不解的是,医生为她提供了这么多服务,却从没收过一分钱。

“都是这份服务协议所产生的效力!”陈红所说的“好医生”张伟告诉记者,去年初,他与陈红一家签订了“农村家庭医生签约制服务”的协议,自己实际上就变成了她家的“家庭医生”。

按照协议,张伟有责任为陈红家提供健康档案、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孕幼保健、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10项免费服务。他为陈红所做的一切,都在协议所规定的范围内。

张伟是小南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该卫生室的两名医生现已与600多户农户签订了服务协议。这些服务都是政府购买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将根据各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支付费用。

“我们是从2011年3月开始提供这些公共卫生服务的。” 
永川区委卫生工委书记邹光明说,从那时开始,他们全面推行基层医疗改革,使全区700多名乡村医生由过去自负盈亏的个体户,变成了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基层公共医疗服务人员。

在推进这项改革之初,乡村医生一时难以转变“坐等患者上门”的旧观念,不愿主动上门为村民服务;同时,村民对政府的惠民政策也不够了解,很少主动要求乡村医生为他们提供这些服务。因此,很多村民实际上并没有享受到政府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

为此,永川区卫生局于去年4月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要求乡村医生为农户提供签约服务,农户可自主选择自己的“家庭医生”。截至目前,该区已有18万户农户与乡村医生签订了服务协议。

邹光明表示,这项举措主要带来两大好处:一是将乡村医生的责任落实到每家每户,便于卫生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实施有效监管,调动了他们主动提供服务的积极性;二是让村民知晓自己的权利,增强了其要求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动性。

和其他村民一样,陈红手里有一张“家庭医生联系卡”,上面有自家的“家庭医生”的电话以及免费服务项目,只要家人感到哪点不舒服,可随时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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