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10-28 点击数:582
现代建筑,是凝结着人类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非凡智慧的复杂综合体,建筑学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深刻的变革时期,这突出地表现在其各门学科的构成及其相互的关系上,而其中,建筑学专业的基本技能训练,怎样才能与结构技术的巨大进步相适应,已经成为我们正在探索的新领域。
在漫长的古代和中世纪,从事建筑营造活动的工匠,既是建筑师,又是结构工程师,随着社会生活和大工业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结构工程日趋复杂,建筑学与结构工程学的区分才应运而生。在人类建筑实践的总进程中,这是合乎事物发展规律的。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建筑师并没有消除旧的手工业生产方式的影响,没有彻底摆脱由此而产生的传统建筑观念的束缚,所以,在处理结构与建筑功能、建筑艺术、建筑经济之间的关系问题时,往往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即使是在工业技术,现代物质文明最发达的西方各国,直到本世纪初,绝大部分建筑师也仍然是革新结构技术,开创建筑设计新局面的落伍者。
正确对待和运用结构技术,乃是现代建筑师出色完成历史使命的一个先决条件,这一点,在本世纪60年代就已比较普遍地为国外建筑界所公认,并十分明显地体现在他们的建筑创作实践中了。由于种种原因,在我们的建筑教学和生产设计及学术研究方面,仍然存在着建筑与结构相互脱节的现象。特别应当指出,传统的教学思想体系和教学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建筑及其结构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被培养的建筑学专业人才,在学完了材料力学,理论力学,结构力学,钢筋混凝土结构学等一整套庞杂的教程内容之后,一般来说,却不善于根据建筑功能,建筑艺术及建筑经济等诸方面的要求,运用工程结构的基本原理,去综合考虑建筑设计中的结构问题。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建筑师只管空间创意,至于如何实施,如何在结构上做文章,那都是结构工程师的事儿。
目前,国外和国内出版了一些从某一个范围或角度来论述建筑设计中有关结构问题的著作,他们大致可以归纳为:建筑师所应掌握的结构工作的基本力学原理;结构几何形式的构成原理(包括仿生结构原理);各种新结构形式的设计原理及其应用(如薄壳、折板、网架、悬索、充气结构等);结构技术于建筑艺术(或建筑美学)的相互关系(包括建筑构图原理中有关结构造型的处理);对各种结构形式的技术经济分析等。
无疑,这些文献或著作对于开阔我们的眼界,提高我们的设计素养和创作水平,都是极为有益的。然而,国内外建筑创作的丰富实践也清楚地表明了,结构的运用既非只是一个结构技术本身的问题,也不是孤立的,分门别类的去学习那些被肢解开来的理论知识,如建筑力学、建筑构造、设计原理、构图手法等所能奏效的。这里,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所涉及的各种知识融会贯通起来,使之彼此关联、相互渗透,在理论上形成反映着现代建筑创作规律的思想体系,并在实践中使之能引导建筑师自觉地去培养那种潜藏着职业本能的综合创造力。因此,必须从现代建筑设计与创作的实际出发,密切联系国内外建筑工程的实践,才能系统地研讨现代建筑结构构思的意义、原理、思路、手法极其想象力和意图表达等。
(作者布正伟,曾任中房集团建筑设计事务所总建筑师,载10月25日中华建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