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11-28 点击数:655
据企业家日报11月28日报道: 在湖北襄阳市区某建筑安装公司工作的陈某等10余人因持假文凭被辞退,并且没有得到经济补偿金。襄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裁定,企业辞退合法。
前年7月份,位于襄阳市樊城区的某建筑安装公司招收了一批刚毕业的大学生。在经过培训后,包括陈某在内的这批大学生被输送到各工地。不料在工作中,该公司管理方发现,新招的这批大学生业务能力很差,对建筑专业知识几乎都不懂。
经过调查,这家建筑安装公司发现,新招人员大部分持的是假大学文凭,伪造了建筑专业的学历证明。为保证施工质量,该公司决定辞退陈某在等12名持假文凭的人员。接到辞退通知,陈某向襄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这家建筑安装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失业金,以及返还6万元的“上岗费”。
仲裁委调查发现,2011年春季,在枣阳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张某,谎称可以搞到内部招工指标,在收取了陈某的6万元“上岗金”后,将陈某送到这家建筑安装公司上班。在此过程中,该建筑安装公司内部也有人参与造假,为陈某伪造了某工业学院土木工程专业的学历。陈某在明知文凭是假的情况下,仍然持假文凭到公司报到。
最终,仲裁委裁决这家建筑安装公司不用向陈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失业金,但要向陈某支付上班期间的劳动报酬。此外,对于陈某交的6万元“上岗金”,由检察机关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