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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官员待遇有多高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3-17 点击数:642

   从官僚制自身而言,无论是医疗保障还是节假日安排,抑或子孙受教育与入仕的权利,都可视为一种职位性“福利”,但是若将衡量的尺度改为社会一般水平,就可以看出这些“福利”所包含的特权性质

    从秦汉至明清,由于官僚体制需要顺利运转,因而各个时代对官员的各项待遇也都有所规定。官员的这些待遇,究竟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对官僚制又有着什么样的影响?就让我们以唐代为例,看官员的俸禄、假期、医疗等各方面的待遇,分析其体现出的历史特性。

    唐代官员的工资收入有多高

    唐代对官员的经济待遇有明确的规定,分为“俸、禄、赐、会”几类, 而且每类下面又分若干小的类别, 可谓细致。总的来说,既有固定的实物收入,如“禄”;也有固定的货币收入,如“俸”;还有在朝会及特殊状况下的非固定收入,如“赐”。而日常性的货币收入“俸”,还可细分为几类,在唐初时是“俸、料、课”三种,后来就进一步分化为“俸、料、课、杂”四种。

    这些种类繁多、区分明确的名目,有一些是为了保障官员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如俸禄,有一些则是为了给官员的公务活动提供便利,比如食料供给等,有一些完全是特殊优待,比如赐物。此外,官员们办公与参加礼仪活动所需的服装鞋帽、仪仗车架等物品也全由国家提供;官员去世,国家也要给予一定的丧葬用品,这些也都属于额外的补贴。从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到为便于工作提供的补贴,再到工作关系之外的补贴,唐代基本考虑到了官员及其家庭成员方方面面的需要,为他们提供了较好的生活条件。

    以上都是在任官员的经济待遇,当官员年纪老迈不能继续处理公务时,就要“致仕”,也就是退休。唐代为官员规定的退休年龄是七十岁,但这一规定也有弹性,那就是“若齿力未衰,亦听厘务”,只要身体强健,足以堪用,也不必七十岁就退休。致仕官员也享有一定的经济待遇,唐代对此的规定是“给半禄”,也就是为退休官员提供其退休前官职应享有的禄米待遇的一半。这“半禄”是多少呢?根据唐代制度规定,官员队伍中最低一级的从九品官禄米数为每年五十石,致仕官员的禄米就是二十五石。这样的收入相当于什么水平呢?让我们简单做一个换算:当时每个成年男子要交给官府的田租是二石粟,按照当时粟与米的折算方法,相当于1.2石米,也就是说,从九品的官员致仕之后,其每年获得的禄米收入就约等于二十一名成年男子交给国家的田租数量。由此可见,供给一名致仕的低级官员的禄米,就要由大约二十一名成年男子来负担相应的租税。如果致仕者是朝廷中高级官员(从五品),每年则可领取八十石的禄米,相当于约六十七名成年男子交纳的田租总量。可以说,相对于当时的财政收入,唐代致仕官员的经济待遇还是比较高的——在任官员自然更不用说。

    以上只是官员依照其品级与职位级别所应得的收入,而唐代官员除了这些职务收入外,还与普通百姓一样享有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比如耕地的占有与使用权。唐前期实行均田制,在当时,除了与官员品级直接相关的散官品级(又称“本品”)以及与其具体工作范围相关的职位级别职事官外,还有九等爵位体制。官员及有爵位者可以按照其官职和爵位品级占有不同数量的土地。等级最高的亲王可以占有永业田一百顷(一顷为一百亩),五品官也可以占有五顷永业田。拥有勋位的勋官最少也可以占有六十亩的永业田,而普通成年男子能占的田地总数仅为一顷,其中还只有二十亩为永业田。由于永业田在占田者死后不必归还给官府,因此中高级官员、勋官和有爵位者对永业田的占有也是一种变相的财产收入。

    唐代官员的带薪休假与公费医疗

    在经济利益之外,官员也有较为充足的假期。每年有大约一百日左右的假期,其中既包括节气性节日的假期,如冬至、元日(也就是今天的春节)、寒食等,也包括十天一次的休息日与春秋两季各十五天的假日。在这些正常的假日外,唐代还专门为官员探视父母提供“探亲假”,并对官员参加家族祭祀与亲戚婚丧嫁娶活动提供有限期的事假。有了这些假日休息,唐代官员大约工作两天就可以享受一天的假日,这是在双休日制度推行之后劳动者才能普遍享有的权益,我们却早在唐代就已经实现了。

    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并未像今天一样推行全天八小时的工作制,大多数的官员“日出而视事,既午而退”,每天工作时间大约在四到六个小时。因而,从工作时间上来看,唐代较之今日,在休息时间上是大大超前了。

    在医疗方面,唐代官员也直接受惠于朝廷的政策。根据唐令规定,在任官员生病时,只需向所在机构申报,官府就会派医生前去诊治;五品以上官员致仕以后,生病时也由官府供给医药。在任官员的医疗全由官府包办,中高级官员在致仕之后依然由官府负责诊疗,这也算是他们在工作收入之外的一种福利。

    除去这些与官员自身密切相关的待遇,还有一项不容忽视的特殊待遇是唐朝给予官僚阶层的实利,那就是对其子孙接受教育以及入仕做官的优待。唐前期,作为官学教育中的最高学府,国子学、太学、崇文馆和弘文馆皆以中高级官员的子孙作为教育对象,他们在这些机构中完成学业后只需通过内部考试就可直接入仕做官。除了这一渠道之外,五品以上的中高级官员子弟也可以依靠门荫直接为官,或是先担任皇帝与太子的侍卫等职位来获取做官资格,通过吏部或兵部的考核就可任官。在唐代前期,通过门荫入仕是中高级官员子弟任官的主要途径,也是高级官员的主要来源。相比之下,平民子弟要入仕为官,或者要通过科举,或者是进入门槛较低的教育机构求学,或者是在官府中充任公务勤杂人员以积累资历等待正式入仕,又或者是在战场上拼杀出功名。

    官员的高福利实质为特权

    以上只是有关唐代官员待遇的几个方面,从这些细节规定看来,这些大多数属于职务收入与相应的“福利”,似乎无可厚非。而我们若有一个社会的基本待遇作为参照系,这个问题可能就看得更明朗一些。

    先从官员的收入来看。官员的“俸、禄、赐、会”的标准是品级与职务,这部分收入中的主体——俸禄,基本可视为职务收入。官员处理公共事务,由官府发放一定数额的俸禄,原属合理。关键在于这些收入是否与社会一般水平差距过大。

    根据学者的研究,在唐代最强盛的玄宗时期,全国户口总数为一千三四百万户,而粮食总收入为六亿石左右,若以一千四百万户来计算,平均每户每年的粮食占有量约为四十三石,而根据唐代制度规定,致仕的从九品官禄米收入为每年二十五石,在任的从九品官员禄米收入五十石,致仕的从五品官员禄米收入则有八十石,在任的从五品官员禄米收入为一百六十石。可见基层官员致仕后的收入低于全国平均粮食占有量,在任者则高于平均水平;中高级官员致仕后的禄米收入则接近全国平均粮食占有量的两倍,在任者则接近平均水平的四倍。官员在粮食占有量方面,仅禄米一项,在任者就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致仕者中只有低级官员略低于平均水平。另外,与普通百姓不同的是,在任官员还由官府供给中午正餐,这也从实质上提升了他们的粮食实际占有量。如果再加上中高级官员、有爵位者和勋官们可以占有的田地数量,那么他们的财产总量和粮食占有量就大大超过平均水平了。

    不过,官员在粮食的拥有量之外,还有作为货币收入的俸,以及来自朝廷赏赐的绢帛等物品。这些收入加起来,应该是远远高于社会一般收入。因而,官员俸禄已经足以保证其在经济上的优胜地位,也是对其从事国家事务处理的充分回报。而且,以上的计算,我们都是以一家仅有一人做官的情况来统计,而没有将那些世代为官、兄弟几人为官的例子纳入考虑范围。

    既然官员在任时的收入已经足够丰厚,而且品级越高待遇越丰厚,那么相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官员致仕之后的收入虽然较之其在任时大打折扣,但与百姓年老时的待遇相比,同样十分优越。普通百姓在年老时只是享有不缴纳赋税的权益,而官员致仕后还有官府发放的禄米。

    仅就收入一项,就可以看出官员与百姓之间的差距,而俸禄之外的医疗、子孙教育和入仕做官机会等方面的差异,就可以视为官僚阶层的特殊权益了。当然,从官僚制自身而言,无论是医疗保障还是节假日安排,抑或子孙受教育与入仕的权利,都可视为一种职位性“福利”,但是若将衡量的尺度改为社会一般水平,就可以看出这些“福利”所包含的特权性质。

    当某些待遇是大部分社会成员都不享有,而某些阶层与群体成员因其具有特殊的政治或经济地位才能享受,那么这种待遇就不应视为福利,而应视为特权,特别是这些待遇还是由国家政策专门规定的。唐代官员所享有的这些收入之外的待遇,虽然未必损害百姓的权益——事实上,中高级官员所享有的子孙受教育权和子孙入仕的便捷途径,已经侵害了社会的公平——也是一种特权。

    所谓特权,既包括对稀缺资源的垄断与内部分配,也包括对本应由全社会共同所有的一般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唐代官员所享有的多项权益,大多属于后者。尽管唐代的官员们每每表示生活清贫,但那只是特殊情境下,对没能分得稀缺资源的一杯羹满怀感叹而已。

    对官僚政治的总体判断

    中国古代曾建立起非常庞大的官吏体系与异常发达的官僚制度,著名学者王亚南在其《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就归纳出中国官僚政治的延续性、包容性和贯彻性这三大特征。在王先生看来,中国的官僚政治不但维持时间久,而且与学术、思想、法律、宗教、伦理甚至艺术等诸层面都建立了牢固的联系,并对这些领域产生影响,乃至内化为中国人的思想与行为模式。

    谈起官僚政治的影响,王亚南先生常在字里行间露出恨意,认为官僚政治将全社会的资源集中于一群统治阶级手中,让他们既享有政治地位又乘势获利,官僚阶层还每每想要将这种利益转化成“固定资产”,使用各种手段试图让本家族、本集团成为具有贵族色彩的特权阶层;在官僚政治下,一般的小农则陷于困苦境地,整个社会也因受到官僚政治的阻滞而长期未能进步……王先生的具体观点和结论可以商榷,不过,他对官僚政治的整体性思考,特别是观察官僚政治对社会各个层面的侵蚀作用,至今仍发人深省。

    当然,官僚制度与官僚政治在历史上不可能只是漆黑一团,不过重新评价这一重大问题显然是不容易的。若我们从某个历史时期的状况入手,分析一些有关官僚制度的具体细节,可能会有一些新的感受。这便是本文的写作缘起之一。

    在对唐代官员的各种待遇进行考证和分析之后,不由得再次对王亚南先生的洞察力表示钦佩,尽管他的一些具体论断与证据有疏漏之处,但其对官僚政治的总体判断却依然精准。这大概就是思想的深度。 

    《 人民论坛 》(2014年第6期,作者张耐冬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国史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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