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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弘扬“和”的哲学思维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5-07-22 点击数:929

   

    中华文化崇尚和谐,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许多关于融合、和谐、和睦、平和的思想和观念,“和文化”与“和实力”相互交织,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其丰富内容和当代意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中国文化强调“太和”,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这对我们今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化发展仍然具有意义。二是协和万邦的国际观。文明是多元的,文明交流互鉴是文化发展的基本路径。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积极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实现互惠共赢。三是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既使不同力量之间形成合作关系,又保护了各自利益,从而趋向和谐。四是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中华文化重视崇德向善,强调与人为善,从善如流,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在今天就要倡导献爱心、做公益、做慈善,服务国家,奉献人民。五是和实生物的辩证法。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同则不继,和实生物,如果事物都一个模样,千篇一律,就失去了发展的生机与活力。正是差异与矛盾体现了生态的多样性和文明的多样性,使发展繁荣成为可能。六是以和为贵的处世观。中华文化中有许多关于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的话语,以建立融通的人际交往,有序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关系,今天仍然具有广泛而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如何发展中国“和文化”,如何提升中国“和实力”?首先,培育“和”的文化精神。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为一体的“和文化”,反映了人们对和谐与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可靠的政治保障,也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良好的文化条件。建设和谐文化,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培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其次,倡导“和”的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讲的和谐与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政通人和、稳定有序的社会。为此,就要更加坚持以人为本,更加重视公平正义,更加强调利益协调,更加着力改善民生,让人民对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全面小康。

    再次,营造“和”的社会氛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要从基本规范抓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落实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通过长期持续的努力,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特别要注意宣传和发挥道德楷模的引领作用。

    最后,弘扬“和”的哲学思维。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这是一种哲学思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 

    (作者郭建宁: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摘自《 人民论坛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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