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7-05-16 点击数:126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条道路有着深厚的政治文化底蕴,传承至今形成了独特的政治文化传统,构筑了今天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深厚政治文化基础。
“天下为公、社会大同”的政治大局观
“天下为公、社会大同”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民心中梦寐以求的政治理想,历朝历代的中国人始终把它作为理想的政治状态和社会形态,并为之不懈努力地追求。中国的“大同”思想,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激烈的社会动荡之中,人们受困于阶级压迫和战争所带来的种种困扰,于是便产生了对一个没有阶级、没有矛盾的“大同”社会的美好憧憬和向往。所谓“天下为公”就是将一切权力为人民所共有,并把品德高尚的人、有才能的人选出来,将具备贤与德的人作为人民的代表治理国家。明末清初的民主主义启蒙思想家王夫之提出了“公天下”的主张,认为“天下非一家之私”。同一时期,黄宗羲也主张“天下为公、君为客”,将“万民之忧乐”作为“天下之治乱”的标准。思想家顾炎武认为“国家”是属于一家一姓的王朝,而“天下”则是匹夫所共有。后来,梁启超把“天下为公”的道德理想转化成为“匹夫有责”的个人道德要求。因此,“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名言警句激励着无数志士仁人为中华民族的兴衰存亡不懈奋斗。
从19世纪末期开始,帝国主义对中国发起了疯狂的侵略战争。为了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唤起中国人民的觉醒,康有为提出了维新变法主张,批判封建社会,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判断,在《大同书》中勾画出了一个“无邦国,无帝王,人人相亲,天下为公” 的大同愿景。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也念念不忘“天下为公”这一传统政治思想,在演说中一再重提“人类进化目的之为何?即孔子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也曾指出:“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 可以说,古往今来,仁人志士的“天下为公、社会大同”的政治大局意识和观念奠定了中华民族忧国忧民的政治情怀和以大局为重的民族意识,对今天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以人为贵、以民为本”的民本思想
早在古代,我国就崇尚“亲民”、“重民”、“爱民”,民本思想在我国政治思想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为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中国人自古以来强调民本,认识到民众对于治理国家、巩固政权具有重要意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常常被我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作为民本思想的根本标志,意在强调只有人民安稳,即国家的根本牢固,国家才会安宁。在政治统治中,要把人民放在首要位置。早在尧舜禹时代,就把民众和粮食、丧礼、祭祀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而民众在这其中成为重中之重,强调“所重:民、食、丧、祭”。 孟子则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而为诸侯,得乎诸侯而为大夫”, 以此强调了民众是国家统治的基础。更有荀子把君民之间比作舟与水的关系,即“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正因如此,统治者也认识到了在执政的过程中只有得到了百姓的拥戴和支持才能够拥有稳定的政治秩序。所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善待百姓作为实现统治稳定的重要途径。
中国人对“民本”、“人本”的重视和关注对古代社会政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代以来,中国人又通过“民本”思想认识并借鉴了西方的民主思想,从而铸就了今天的中国人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追求。关心民疾,改善民生,得民拥护,并且强调“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些民本思想的传承与积淀,为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发展与建设提供了经验。毛泽东同志就曾明确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他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也成为了现如今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工作路线。
当然,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是建立在维护君权基础之上的,与现代的民主思想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古代思想家安民、重民的民本思想是专制体制下政治理论的组成部分,统治者的眼中只有臣民和子民,民本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因此,传统的民本思想注定不会成为今天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民主思想,也无法替代现代民主理论的价值和地位,但是它所包含的现代民主思想的因子和民本思想本身的精华是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所不能忽视的。
“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治国传统
我国很早就有了在治国理政上的经验和实践。其中,以德服人一直是儒家的政治理想,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与“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孟子提出“以力服人”和“以德服人”,到西汉时期逐渐形成了以儒家德治为主、并借鉴法家法治思想的治国方略。之后在中国漫长的政治实践中,“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治国之道被历代君王所采用,并延续了两千多年。
孔子高度重视道德的政治功能,强调“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孟子也主张道德要有至高的地位,并且要有方法和策略,强调“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中心悦而诚服也。”需要指出的是,儒家在主张德治的同时,是没有否定法治的,如“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强调刑罚是不能废的。而传统法治思想在主张统治者把“法”作为治国和统一天下的主要手段和方法时,也没有排斥德治。以董仲舒为代表的西汉儒学认为单一的法治已经不适用于当时繁荣的社会发展现状,应该德法兼用,“礼法并用”的治国方式应运而生。自此,德与法二者走向了互补状态,这也为现代社会的德治与法治提供了重要的政治文化遗产和政治智慧。
从我国古代社会的发展状况来看,“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治国之道对于缓和政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用儒家所倡导的仁德来约束君权,用任人唯贤来整顿吏治,最大限度地促进了在我国古代特定的历史条件和阶级条件下社会矛盾的调节与缓和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但是它与现代社会中的法治与德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是因为我国传统的“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治国传统实质是“人治”的治国方式。古代社会的德治是把希望寄托于君王一人,而古代社会的法治是把希望寄托于君主个人专制。因此,正确看待并处理好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所形成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的影响,也成为了今天建设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公安边防总队训练基地)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选择的‘三位一体’逻辑关系理路研究”(项目编号:15CKS011)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博士扶持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选择的逻辑关系研究”( 《 人民论坛 》马程程 成 伟/文,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