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海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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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工程索赔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3-06 点击数:545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错,而是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或业主、设计对工程实体实施变更对承包人造成损失,由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施工期间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条件、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包括地材、主材价格的波动),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索赔情况。  

  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基础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基础依据来公平公正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由于合同文件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合同协议、图纸、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许多来往函件和变更通知,有时会形成自相矛盾,或作不同解释,导致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l)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索赔必须注重原始资料的收集和积累。收集一切对上报索赔有利的论证资料,并逐步积累,使以后在向业主方索赔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理可讲。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研究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时,应当做好会议的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记录制度,对每天现场施工进展情况、天气情况、监理抽检记录、工序验收记录、照片影像资料,以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事件的具体情况等,都必须做好记录。另外还应建立健全往来的文件资料编号入档等归档制度。做到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争取一次性说服业主、监理予以认可。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当索赔事实发生后,依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时完善索赔资料并上报。在时间上占尽先机,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或没有定论,一个单项工程的索赔一旦出现累加情况时,可能影响到承包方的资金周转,必然会影响整个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因此承包方索赔上报业主、监理受理解决的及时性对项目的进展是有较大影响的。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都是通过正规的手续和过程进行受理,若全部积压到后期,将会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责任的划分等,更有可能出现业主方“一刀砍”的现象发生。  

  4、施工中要有前瞻性,尽量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对可能发生索赔事实的施工点或施工工序有所预测和防范,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毕竟索赔事实成立并得到业主、监理认可是比较困难的,何况还要经过审计一关。因此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实的发生,对项目成本控制是很有好处的。 

  索赔是经常发生的业务关系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对立的。经过实践证明,索赔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素质,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可以把原来打入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的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便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实事求是。 

   (3月6日企业家日报,谢徐林 肖争/文,图片摘自网络)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