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海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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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06-30 点击数:576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化解劳资冲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维护的统一,解决劳动者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形成科学合理的收入增长方式,促进社会和谐。

  工资集体协商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等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是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和给付机制的重要保障。

  2000年11月,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加大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2011年初,全国总工会出台《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计划到2013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的地方还出台地方性法规对这项工作进行规范。

  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这一制度总体上尚未达到预期效果,仍有很大改善空间。多方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不愿谈、不敢谈。主要表现为相关立法滞后、配套制度不完善、政策引导不够,一些企业由于片面理解而不愿进行集体协商,一些劳动者由于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敢与企业或雇主协商,导致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在动力不足。二是不会谈、谈不好。目前,无论企业方还是工会等劳动者的代表方,在组织构建、协商资料的调研和准备、协商技巧、分歧处理等方面都处于初级阶段,工资集体协商规范程度低,重形式轻效果、重数量轻质量,协商成效不明显。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着力点

  加强政策引导。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 各级政府积极顺应社会变革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制度,陆续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今后,各级政府应继续整合多方力量,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和相关规则,及时提供工资指导线、劳动定额标准等信息指导服务,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工资集体协商是对工资的增减进行协商,并不是只增不减,它是通过协商建立工资增减和支付的保障机制,是企业和职工共享福利、共担风险的一种制度安排。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实现“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制度市场化改革目标的重要措施。目前,社会各界对工资集体协商还有不同程度的误解:有的企业经营者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就是企业拿钱涨工资,势必会影响企业发展;有的职工认为劳资双方力量不平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意义不大;有的地方政府担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改变当地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速度;等等。因此,应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同,通过协商消除分歧、化解矛盾、实现双赢。

  提高协商能力。工资集体协商实际上是劳动关系双方在薪酬问题上寻找并建立利益均衡点,化解分歧、求同存异、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直接影响协商的效果。在一些工资集体协商开展较好的国家中,工会派出的协商代表往往是具有较强业务素质和协商能力的专业人士,包括工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劳工事务的人员,其中不乏律师、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和财务人员等。他们不仅懂法懂行、 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员工生活状况,而且精明能干、能言善辩,为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其经验与做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各协商主体的专业能力培养;在建立系统完善的法规制度基础上,使包括企业、职工、工会以及政府在内的协商各方能够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做到依法依规、专业高效,有效解决“不知道怎样协商”和“协商效果不佳”的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工资集体协商涉及企业、职工、政府等多个主体及其相关组织,是各种社会力量相互博弈的过程。因此,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客观规律,坚持求同存异、因地制宜的原则,提高协商规则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避免重覆盖面而轻协商质量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考虑和尊重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利益群体的差异,做到公正公平、因地制宜、适用有效。

  (摘自6月30日人民日报,作者冯喜良 周施恩,分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图片摘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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