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日报5月15日讯:非法集资是最常见的经济犯罪,重庆警方提醒市民认清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和伎俩。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回报,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利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养殖蚂蚁再回收为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往往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室,聘请名人做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将网站设在外地,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或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时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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