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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电梯改造 重庆去年完成444台今年任务453台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1-04 点击数:411

重庆商报1月4日讯 昨天上午,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举行“推进老旧电梯改造,保障百姓安全出行”在线访谈。市质监局副局长陈健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市老旧电梯改造完成444台,比原计划超前完成44台。今年将完成453台老旧电梯改造,同时启动电梯安全的长效制度设计,将落实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电梯安全的管理职责。

  去年电梯改造惠及13.5万人

  陈健表示,2013年,市委、市政府将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列为22件民生实事之一,计划在两年内全市完成897台三无老旧住宅电梯的改造更新工作,2013年完成400台,2014年完成497台。“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已完成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444台,涉及住户33896户,惠及业主13.5万人。”

  陈健表示,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解决居民出行安全的生命工程,一部电梯的改造更新资金20万元,按照市级财政补贴三分之一、区县级财政补贴三分之一、电梯产权人出资三分之一的比例落实改造资金。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了2013年改造更新400台的目标任务。

  将落实物管安全管理责任

  陈健表示,从长远来看,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完成将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实行有效管理。主要思路是:

  一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落实物业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要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的责任,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严格按照电梯维保技术规范开展工作。

  二是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帮助业主建立房屋大修基金,开通使用大修基金“绿色通道”。

  三是协调街道、社区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实行物业管理。

  四是建立电梯安全技术保障,运用现代科技对电梯进行实时监控。

  五是充分发挥电梯检验机构的技术把关能力,强化对电梯的验证检验和安全评估工作。

  另外,我市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主体责任的明确和落实、新建住宅电梯选型和配置标准、电梯维修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突出问题,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保证全市各类电梯的安全运行。

  把电梯当作“私家车”爱护

  有网民提到,电梯改造完成后如何保养?

  陈健回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就是平常说的对电梯的维护保养。

  其次是做好电梯的管理。一栋楼宇、一个小区的电梯,必须要有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或者是自治业主来进行管理,无论是谁在管理都必须落实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配备电梯作业人员,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有效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少出毛病,晚出毛病。

  “电梯应该是我们的‘私家车’,而不是‘出租车’。”陈健说,电梯是广大业主的共有财产,各个业主在使用电梯的时候都应正确使用,倍加珍惜和爱护,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电梯正常、安全的运行,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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