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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贸促会可为企业出具“不可抗力”证明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9-08-14 点击数:276

  台州日报8月14日讯:台风“利奇马”正面袭击我市,造成强风雨影响,台州多地出现洪涝灾害,部分加工贸易企业损失严重。不少企业表示,公司因为这次台风受灾严重,厂房仓库受损、货物被淹,生产中断无法按时出货,应该怎么办?

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帮助受灾企业渡过难关,台州市贸促会已做好准备为受损企业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书,努力帮助受灾企业减免违约责任。

据了解,“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我国,外贸方面的不可抗力认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同样可以出具具体方面的不可抗力认定。

“这纸证书的作用很大,贸促会以独立第三方的特殊信誉为担保,公正客观地证明台风、暴雨等灾害事故的真实发生。我们出具的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普遍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台州市贸促会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相关企业可以递交办证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材料经核实后,贸促会将为其出具事实性证明书。

为了避免因材料准备不足导致不能及时拿到“不可抗力”相关证明的情况,台州市贸促会提醒,企业应提前准备不可抗力证明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比如起运港港务公司延期出运通知或证明、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贸促会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以缩短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的时间。如有需要,可以拨打88686690,了解详细情况。 

记者沈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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