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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间借贷3天备案100笔 金额破2亿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3-04 点击数:515

      温州日报3月4日讯 (记者 邹雯雯) 对于民间借贷“备案制度”,尝鲜的市民还挺多。截至昨天下午五点半, 短短3天时间,全市民间融资备案累计100笔,合计2.17亿元,11个县(市、区)均突破零备案。其中,昨天一天全市共备案民间借贷67笔,合计1.52亿元。

   3月1日,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地方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市金融办数据显示,鹿城、苍南、永嘉备案位列备案数“前三甲”。其中鹿城29笔,备案金额4906.95万元;苍南23笔,备案金额3977万元;永嘉21笔,备案金额4490万元。

     市金融办人士表示,备案制度有了一个良好的起步,接下来还要加大普及。“从备案的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市民已经接受备案制度。”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负责人徐智潜说,不少备案的金额是几十万的,并不在强制备案范围内,借贷双方在了解备案的好处后,自愿来中心备案。

     此外,为了顺利施行《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金融办还起草了《温州市民间借贷备案操作指引》、《温州市定向债券融资操作指引》、《温州市定向集合资金操作指引》等三个操作指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截至今天。借贷利息变了需不需要更变备案?备案的信息会不会被别人知道?《备案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备案流程、备案变更以及备案保密制度做了明确规定,受到不少市民关注。

     《备案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如果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本金的,借贷利率发生变更的,借贷期限发生变更的,其他合同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应当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对于借贷双方最在意的备案信息安全,操作指引也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备案服务机构的备案信息仅供信息使用者参考。

     《备案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还提及温州首创的“民间版”征信系统,该系统对民间借贷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五年。

     昨天,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朱忠明前往位于市区东明路的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调研“备案制度”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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