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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6年度社保缴费标准出炉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6-07-07 点击数:178

   据重庆日报7月7日讯: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6年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通知》,明确2016年度社保月缴费基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今年月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5175元、3105元(具体缴费标准见右图)。

    通知规定,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091元(5175元/月)执行。

    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由本人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即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社保缴费标准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按300%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今年月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5175元、3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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