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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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Environment
温州市区房产限购政策有微调 2011年3月14日后购过房的家庭可以买房了,每户限两套房规定不变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08-08 点击数:239

     温州商报8月8日讯(记者 夏晓腊)近日,温州多家论坛及民间微博上传出温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的消息。昨日,记者从市房屋登记中心得到证实,与之前的限购政策相比,市区的房产限购政策确实有小的调整,但总体仍在国务院的限购标准内执行。

   网友爆料称:“2013年8月6日下午相关部门决定:原2011年3月14日后已购买一套住宅的,今日起还可以再购买一套住宅,但名下房产只能是二套,名下之前无房产的可以连续购买二套!”

    网爆的这则消息,并非空穴来风。昨日,市房屋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证实了这一情况。该负责人称,2011年3月份,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后几天,温州发出《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规定2011年3月14日后购买房屋的家庭,不管名下有几套房,也无论买后是否卖掉,都不能再购买房屋,当时民间称之为“温州版”限购令。

    该负责人解释说,当年出台的这个政策,是在温州房地产业火爆的市场下应运而生的。“当年,温州处在房价高涨的态势下,出台这样的政策也是迫不得已。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年上半年,温州的房价逐步趋向合理,整体交易平稳,恢复健康合理态势,所以把这条给取消了。‘温州版’的限购令犹如在国务院限购政策基本标准上再加入一剂‘味精’,比其他城市更加严格。现在是把‘味精’给取消了,统一到国务院规定的各地限购标准上。”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还是只能购买两套房产,暂停购买第三套房产,这点和之前没有变化。其中,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家庭中的子女已年满18周岁,可认定为两个家庭。此外,集体土地上有房子的,不纳入存量限购房计算。

    该负责人认为,取消此条规定,主要惠及两类人群:2011年3月14日后买了一套,现在又想买一套来改善住房的家庭;2011年3月14日后买了一套,后来又卖掉的,现在还未有房产的家庭。

    取消此条规定,有市民质疑今后炒房的人会不会又多起来,出现新一轮炒房现象。该负责人认为,基本不会,在当前的房地产环境下,想要通过炒房赚钱还是比较难的。该负责人举例说:总价200万的房子,交易未满五年的状态下,交易产生的税款大约在9.5%左右,即20万元左右。“现在有20万元利润空间的房子恐怕不多吧。”

    温州大学房产研究所分析员向洋认为,温州房产限购政策的调整,一方面会刺激改善型需求的住房人群;另一方面,会刺激一套房拥有多个产权楼盘的销售。向洋举例说,之前位于龙湾的万科、绿城及公园大地等楼盘,一套房子都由多个产权组成,现在限购政策调整后会刺激这些滞销楼盘的销售。

    据了解,目前市房屋登记中心每日的二手房交易量维持在30-40件左右,市房屋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个数据是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显现了现阶段温州房产交易处于平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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