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09-12 点击数:279
《意见》规定,继续清理依附行政权力向企业强制提供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乱检查,涉企检查要有计划,不得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严禁乱收费,涉企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制,不得向企业索要赞助、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乱罚款,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严禁乱“伸手”,杜绝“吃拿卡要”和搭车推销产品;严禁乱办事,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整治损害实体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严查”:严查干扰影响企业发展,企业反映强烈的;严查滥用职权刁难企业,违反涉企工作“五个严禁”的;严查打着招商引资、群众利益等幌子,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谋取私利的;严查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疏于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致使企业或项目流失损失的;严查在审批服务、行政执法过程中受贿索贿、权钱交易的。
为提高效能,将推进审批“四减少”(减少时间、减少环节、减少事项、减少收费)改革;继续开展作风效能“挑刺”行动;建立健全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做到“五个区分”,即把探索性试验与有法不依区分开来、把工作失误和失职渎职区分开来、把合理开支和谋取私利区分开来、把一般违规和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把集体决策和个人行为区分开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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