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2月27日讯 (记者 刘刚 许雅文) 乡村振兴,浙江舍得投入“真金白银”!2月26日,记者从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8年,浙江涉农贷款、农户贷款、农房抵押贷款余额三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主要指标均居全国第一。
据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统计,2018年,浙江全省涉农贷款余额3.6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3万亿元,农房抵押贷款余额205亿元。以上三指标,浙江均居全国第一。
“三农”是压舱石,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明确要求。近年来,浙江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力度,尤其是不断加强、创新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金融服务,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2018年5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20条举措,指导省级31家金融机构逐个制定实施细则,并定期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评定,浙江正在为全省农户加速建立健全信用档案,让信用变成财富。长兴太湖街道四鑫果蔬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蔡胜甫,不久前刚刚拿到200万元贷款。他告诉记者,这笔贷款是通过长兴农商银行“兴农贷”信用贷款实现的,当日申请,次日就放款了。
逐步深化的农村产权改革,正为浙江农民不断打开、拓宽新的融资渠道。在义乌,农村土地除了可以取得、置换,宅基地还可以用来作为抵押担保,唤醒了“沉睡”的土地资源。据了解,截至今年2月,义乌市累计发放农民住房抵押贷款21828笔,贷款金额95.37亿元。作为义乌市农房抵押贷款主办行,义乌农商银行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3个工作日内放款到位。
浙江还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探索金融服务“三农”的新路子。眼下,丽水正在申报国家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此前,丽水主动试水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新做法——通过“美好家园”危旧房改造信用贷款,改善了农村的人居环境;开发服务农村新业态的“民宿贷”,带旺乡村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浙江还将继续加强、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定向支持力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创客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大力推动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同时,继续优化涉农金融服务,打通农村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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