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3月1日讯(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张华容)从今日起,我市全面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将领到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相比旧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由竖版调整为横版,设有正本和副本。正副本照面按照营业执照印制标准(2019年版)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等内容,并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此外,新版营业执照对二维码功能进行了统一调整,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连接。
领取了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还可以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入电子营业执照库。电子营业执照是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企业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企业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安装“E”照通APP,申领法人数字证书,即可下载、使用本企业电子营业执照。
目前,我市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已实现“全城通办”,各类市场主体可以就近到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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