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8月5日讯: 日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出台六项外汇业务改革创新措施,完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外汇管理。这六项新政策,包括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便利融资等。
新政中,首先进一步深化了自贸区内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的便利化。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有效扩大试点的资本项目收入范围、放宽试点银行和企业的条件、调整区内试点企业享受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额度等,提高政策覆盖面和试点业务规模。同时完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风险防范措施,真正实现资本项目资金使用方便快捷、风险可控。
改革举措还扩大了自贸区内境内直接投资登记经办银行的范围。将资本项目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含变更与注销)业务从企业注册地银行办理扩大到区内企业在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任一银行办理手续,这对部分注册在浙江自贸区、实际日常经营管理团队在区外的贸易型企业而言,可就近开展相关登记业务,大大降低企业的“脚底成本”。
新政的其他举措还包括放宽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股权再投资的限制;优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选择外债管理的模式;放宽区内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简化区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
(记者 翁杰 通讯员 王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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