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05-12 点击数:747
重庆日报5月12日报道 (记者 商宇)10月1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若干意见,认真做好中央安排民生政策专项补助实施工作。市长黄奇帆在会上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民生政策专项补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和谐的幸福家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正其主持会议,副市长童小平就认真做好中央安排民生政策专项补助作说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听取大家发言后,黄奇帆说,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历来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重庆工作,近五年对我市的转移支付保持了年均29%的增长,其中50%以上都投向了民生。这次,考虑到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于一体,城乡区域差异很大,自然禀赋差,建设成本高,发展难度大的特殊困难,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亲自批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鼎力支持,额外追加了我市一次性的民生专项补助,让我们倍受鼓舞、倍感温暖。对重庆来说,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完成“314”总体部署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重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工作原则:追求效率与注重公平的统一;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统一;政府主导与人民主体的统一;加大投入与改革创新的统一。
谈到下一步如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黄奇帆说,要重点抓好六方面的工作。一是就业。要通过产业拉动就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传统优势工业等产业集群,带动和促进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充分就业。同时要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大会出台的“1+3”文件和微型企业“1+3+3+3”扶持政策,让老百姓自己创业,发家致富,这是最大的民生。
二是教育。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不低于4%,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等教育优质内涵发展。同时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城市和农村的孩子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机会;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三是医疗卫生。要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体系,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要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快30所区县三甲医院建设;要增加医护人员,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四是社会保障。我市城乡养老、医疗保险要稳步扩面提标,尽快实现全市统筹和自由转续;构建覆盖各类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着落;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五是住房。要努力确保“住有所居”,我市已初步建立起“双轨制”住房供给和“三端”调控体系,通过供求平衡、土地价格、税收调控、金融杠杆、双轨配置等五个调控,主城房价在全国35个重点监测城市中始终处于中低位。同时加快建设4000万平方米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在交通、商业、物业等配套上下功夫。
六是扶贫开发。加快整村脱贫与连片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早日脱贫摘帽。同时,要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融资,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民增收。
对如何切实落实好中央安排的民生政策专项补助,黄奇帆说,本次民生专项是指向中央民生政策尚未覆盖的领域,并不占用普惠政策的资金盘子,是中央从教育、国企改制、医疗卫生、住房、生态环保等5个方面,对重庆的特殊关照和支持,帮助我们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此,我们一定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支持转化为重庆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决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厚爱。
黄奇帆强调,要从三个方面扎扎实实落实好本次民生专项。
第一,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稳增长的高度,把落实这笔民生专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要对民生政策补助项目进行绩效检查、专项督查和审计监察,将其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惠民政策快落地、见实效。
第二,落实配套资金,强化投入保障。这次中央安排的民生政策项目涉及5大类14项,还需市和区县两级配套资金以及社会投入资金,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必须尽快安排专项,及时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用民生政策补助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
第三,加快项目实施,尽快发挥效益。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快规划设计、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特事特办、快办,确保投资计划和项目预算一经下达,项目及时开工。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控,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两年内完工。
(桑秘)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