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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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出台服务保障改革的意见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2-03 点击数:449

杭州日报2月3日讯(通讯员 翁赵力 记者 郑超)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决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专门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杭州实现高起点上的新发展,是当前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历史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投身和支持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深入开展“效能亮剑”等专项行动,深化“公述民评”活动,形成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的过硬作风;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干扰和破坏全面深化改革的人和事,为全面深化改革清除障碍。

  《意见》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法纪环境,鼓励和支持各级领导干部大胆尝试、积极探索一切有利于深化改革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形成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干事创业氛围。要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等有关制度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对出现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不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对借全面深化改革之名搞以权谋私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为民秉公律己”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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