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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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与芬兰产业研发合作计划征集项目 入选者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2-26 点击数:498

  温州商报2月26日讯(记者 周大正)昨天,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由省科技厅与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Tekes)联合设立的浙江—芬兰产业研发合作计划首轮项目征集工作启动,省科技厅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入选的浙江企业,按实际研发投入的15%给予100万—5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

本轮项目征集包括信息通信技术、清洁技术、海洋技术、造船技术、食品安全技术、服务技术以及先进制造技术等领域。清洁技术领域项目将择优推荐申报科技部中芬中小企业清洁技术创新合作项目。

据介绍,浙江企业申报该项目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申报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内注册、运营,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项目创新水平高,合作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或引进芬兰技术在浙江省应用并实现产业化;项目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达成共识,且有明确的分工;项目具有一定合作基础,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省科技厅将对浙江企业提交的项目表进行初步评审,并于今年4月通知初评结果。通过初评的浙江企业,按规定向省科技厅提交正式申报书。省科技厅和Tekes将依据各自的管理办法对合作项目分别进行独立的专家咨询和评审,并提出资助建议。对于双方评审均通过的项目,将由浙江省科技厅和Tekes协商确认联合资助的项目名单,于今年6月公布。相关详情可咨询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和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技术转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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