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政策环境

Policy Environment
杭州宁波率先“法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3-31 点击数:379

   据绍兴商报3月31日报道: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率先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纳入法制轨道。

  这两部地方性法规都明确界定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代表、程序、内容等。其中在协商内容方面,杭州、宁波两地列出了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办法,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和奖金分配办法等等。

  在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方面,杭州市、宁波市规定应当是本企业90%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轫于浙江省温岭市,温岭市新河镇羊毛衫产业从2002年开始快速发展,劳资矛盾激烈。“劳资纠纷多了,矛盾突出了,才逼人去想办法——是问题启动了劳资双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温岭市新河镇长屿羊毛衫行业工会主席陈福清说,新河镇2003年成了羊毛衫行业工会,开始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08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此次颁布的两项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