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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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柯桥建立食品黑名单制度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4-01 点击数:456

   绍兴天天商报4月1日讯 日前,柯桥区《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开始试行,凡存在售卖过期食品、注水猪肉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将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包括生产变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或者经营、销售明知是掺假掺杂伪劣食品以及经营、销售同一系列变质、过期食品两次以上(含两次);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编号或者其他产品标志,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等13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实行动态个案评定和发布管理,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日常监管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上报柯桥区食安办统一公布、媒体公示等。凡进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企业,除行政处罚外,企业还将接受相关监管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同时,企业每个季度要向所在辖区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其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取消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

  据柯桥区食安办的有关负责人透露,黑名单制度还将成为食品安全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到时候,各镇(街、开发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把黑名单企业纳入本辖区、本系统社会信用奖惩系统,落实惩戒措施,同时将抄告相关经济、金融、行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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