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4-04 点击数:420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按照功能分区,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制定相应的环境准入政策,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严禁建设“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
二是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协调机制,开展环境监理试点和“三同时”设计备案清理优化。杜绝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现象。开展建设项目环保后督查,确保环保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完善环评“五项制度”。即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制度、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环评信息公告制度、环评机构信用评价制度、环评费用第三方托管制度。
四是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全市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新增排污指标全部通过交易有偿获取,并允许企业将自主关停和深度治理形成的富余排污指标通过转让获益,2013年又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纳入了交易范围。
五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通过推进总量减排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促进了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落地,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传统污染较大的企业占比逐步下降,经济效益高、环境效益好的新型电子商贸等行业占比提高。
(据重庆政府网4月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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