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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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工商分局放宽市场主体登记管辖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4-17 点击数:364

     据永川日报4月17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快推进全区市场主体“三转两升”,近日,区工商分局下发文件,放宽市场主体登记管辖。 

    放宽登记区域。各工商所可以根据授权跨管辖区域办理注册登记,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就近被授权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城区市场主体统一到区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注册登记。下放登记权限。除外资企业外,将所有内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权限下放至工商所,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严格登记程序。工商所登记人员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以该局名义按承诺时限核准发照,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有关资料。工商所所长履行核准职责,把好准入关,根据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各工商所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移交本月办理的各类登记档案,其中企业登记档案先移交登记科审查后再转信用科管理,个体登记档案移交至各工商所个体登记交换箱,并指定专人负责移交和接收。同时,强化印章管理和证照管理。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区工商分局从3月17日起实行城区集中办理注册登记制度,城区的市场主体将集中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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