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5-16 点击数:357
据重庆日报5月16日讯 (记者 李星婷)5月15日,市教委公布我市2014年各高校及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相比去年,今年最大的变化是自秋季起,研究生教育阶段将全部实行收费。
据了解,依据国家对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起,我国研究生教育阶段将全部实行收费政策,取消计划内和计划外的差别,而代之以奖学金或助学金制度,同时加大了奖学金、助学金覆盖范围和奖励力度。
记者昨日在市教委公布的《重庆市高等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公办)》上看到,我市全日制学术学位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医学、艺术学10000元/生/年;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9000元/生/年;哲学、教育学、历史学、农学8000元/生/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医学、艺术学8000元/生/年;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7000元/生/年;哲学、教育学、历史学、农学6000元/生/年。而对于2013年秋季前入学的国家计划任务外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则依然分别执行10000—15000元/生/年和9000—13000元/生/年的学费标准。
普通本、专科的学费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其中文科类专业(一般)为2000—3200元/生/年;理、工科类专业(一般)为2600—37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一般)不超过10000元/生/年;计算机、电子、法学、金融、新闻类等专业为3000—4500元/生/年。此外,高等职业教育学费一般专业为4000—5000元/生/年,艺术类不超过10000元/生/年。不过,与普通高校部分专业对应的高职专业如外语、医科、土木工程类等专业,其收费标准可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关于高中教育阶段的学费,我市则按照都市发达经济圈、渝西经济走廊、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三大类地区收费,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