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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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打造长江经济带 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06-12 点击数:413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昨日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打造长江经济带,决定简化合并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强调,建设长江经济带,要注重发挥水运运量大、成本低、节能节地的优势,抓好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一是加快实施重大航道疏浚整治工程,消除通行瓶颈,扩大三峡枢纽通过能力和干线过江通行能力,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二是建设快速大能力铁路通道、高等级广覆盖公路网和航空网络,大力发展江海联运、干支线直达和铁水、空铁、公水等多式联运。三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研究推广三峡船型和江海直达船型,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船舶。会议要求,打破行政区划“门户”,通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市场体系。

  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摘自6月12日重庆商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