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绍兴天天商报6月24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全市公安机关各派出所将全面接受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案、控告和举报,5类案件派出所可直接办理。
从6月1日起,《全省公安派出所办理经侦部门管辖经济犯罪案件暂行规定》开始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绍兴市局前期专门举办了一期全市派出所经侦业务培训班,66个派出所共132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该《暂行规定》要求全市各派出所全面接受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其中5类案件派出所可直接办理,包括辖区内持有、使用假币案,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骗案以及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的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等。
对于接到反映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侵犯商业秘密案,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等7种案件的线索,以及已经进入民事诉讼的案件、跨派出所辖区的案件,派出所应在做好接警登记的同时于24小时内转交经侦大队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该《暂行规定》的施行,方便了群众第一时间报警或求助,有利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的经济犯罪动态,第一时间查控经济犯罪引发的不稳定事件,第一时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快速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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