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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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Environment
国土部:拟对城中村等城镇低效用地实行再开发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06-05 点击数:693

     中华建筑报报道(杨  柳)  日前,国土部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力图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闲置土地处置等多种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已确定在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四川、陕西十省(区、市)开展试点,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

  为防止盲目大拆大建造成新的浪费,国土部指出,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需在有利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的前提下,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等部署,确定试点范围。

  国土部明确,低效用地在开发过程中,需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要求,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桑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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