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业家日报8月9日讯: 四川省工商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备案制度的通知》,明确企业应确定工商信息联络员,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公示信息。
据中国经济新闻网报道,四川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郭清称,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该报送企业年报,并将信息对社会公示。此外,企业股权转让信息、取得行政许可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出资、受到处罚的信息及其他应该公示信息应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企业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负责。如果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通过抽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后,会将其载入企业异常名录。连续三年被载入异常名录的,将会被放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社会各界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情况,企业报送信息直接影响企业开展经营、对外合作以及市场开拓,因此工商信息联络员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非常重要。
据介绍,企业确定工商信息联络员后,应持企业相关证明,到工商窗口备案。将联络员的手机号码与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捆绑后,联络员即可通过身份认证登陆系统进行年报。
郭清告诉记者,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身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确认,其信息填报、联络等行为视同为企业行为。因此企业在选择员工担任联络员时,应充分考量员工的诚信度和工作稳定性,以防止企业信息被故意误报或恶意篡改。
郭清建议,企业最好固定一个手机号码作为工商信息联络员的联络号码,联络员更换后可继续使用。同时,工商部门将加强服务,定期对辖区内的工商信息联络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如果企业每年的年报信息、变更信息或其他信息没有按时报送,工商部门将及时发送短信告知,避免企业因漏报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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